近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正式施行之际,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芜湖市检察机关2件案件成功入选。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无为市生态环境分局对某科技公司,任某彬等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绿水青山绘底色,检察护绿启新篇。
芜湖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案例入选为契机,以法典施行为新起点,持续深化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芜湖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