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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丨《守护安徽的“北大”》
时间:2026-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者按:


1月7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现场讲述会。为充分展现芜湖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实践,传播法治声音、传递法治力量,芜湖检察新媒体特开设专栏,陆续展播办案故事。


本期展播:《守护安徽的“北大”》


讲述人:汤恒明


镜湖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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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是一个城市的文脉,更是城市亮丽的名片。



相信大家对皖江中学堂并不陌生,这座具有百年历史的文物,占地面积1300余平方米,坐落在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内,被誉为安徽的“北大”,陈独秀、章士钊等先驱曾在这里教书育人,进行革命宣传,在中国革命史和教育史上留下了深远的影响。2019年被确定为省级文物。


如今修缮一新的皖江中学堂,就在几年前还曾是破烂不堪,墙体开裂,随时有倒塌的危险。


发生这样的变化,源于2020年7月,市检察院交办的一起案件线索。


“好多墙壁上都出现了细长的裂缝,屋顶上的横梁有的已腐蚀、断裂,房顶上许多瓦片掉落在地上,院内杂草丛生”,接到线索,我们赶到现场后,眼前文物破烂不堪的样子让我们深感震惊。


百年学堂,何以年久失修?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走访了市、区两级文物保护部门,到产权单位安徽师范大学了解情况。经过全面调查,我们得知安徽师范大学早在2017年就编制了修缮方案,但因资金不足等原因一直没有启动。对此,文物保护部门也十分地焦急。



文物保护,刻不容缓,也是我们公益诉讼检察官的职责所在。在查明案件事实,找准法律依据后,我们依法向市、区文物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督促产权单位启动修缮工作。


“维修工作需要不少资金,学校领导又在调整,这事不好推动,能不能将检察建议撤回啊!”,检察建议发出后不久,市、区文物部门相关负责人就三番五次来向我们诉苦。


“工作再难也要干啊,有什么困难我们一起想办法解决!”,多次反复沟通后,行政机关对我们的监督表示理解,并成立工作专班,确定专人负责。


如何及时修好文物,消除安全隐患,问题的关键在哪里?根据《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产权单位是文物修缮的直接责任主体。找准问题症结后,我们和行政机关相关负责人,一次次上门到学校,与领导沟通,阐明文物保护的责任、如不及时维修造成倒塌的法律后果等等。功夫不负有心人,几经努力,最后总算说动了学校。


2020年10月下旬,安徽师范大学正式启动维修工作。


可是,维修过程并非一帆风顺。一次回访中,我们发现原来忙碌的施工现场突然变得安静起来,有几间房子还有人住进来了。


经了解,原来在此居住的几户学校后勤职工,因为没有享受到房改政策,又纷纷搬回居住,致使施工一度停滞。


好不容易才推动维修工作,决不能半途而废。面对这一突发情况,我们和文物部门主动与学校对接,共同做好劝离、政策解释工作。经过三个多月的不懈努力,化解了矛盾,维修工作再度启动。



2022年4月,历时一年多,总投资495万元的皖江中学堂终于修缮一新。


“要不是检察院的介入,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修好,以前每逢刮风下雨都胆战心惊,现在心里终于踏实了”,文物修好后,校领导王峰这句感谢的话语让我记忆犹新,难以忘怀,也让我深刻感受到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独特价值。


文物修好了,如何发挥其应有的历史、文化价值,让文物活起来?我们又向学校发出合理利用的检察建议。几年来,通过持续不停跟进监督,我们欣喜地看到,2025年9月,安徽师范大学已正式启动后期保护利用工作,将在此建立“安徽教育博物馆”。相信不久的将来,庄严且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皖江中学堂将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大家面前!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该案良好的办案效果被《检察日报》《方圆》杂志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典型案例。以此案办理为契机,我们持续开展了“公益诉讼,守护江城文脉”专项活动,共办理文物保护案件21件,为芜湖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