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英雄烈士和红色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部署了英雄烈士和红色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活动,强化对英雄烈士和红色文物保护的检察监督。2024年,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合肥军事检察院等开展了英烈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聚焦英烈保护领域,办理了一批有影响、有代表性的高质效案件。为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和引领作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会同中国人民解放军合肥军事检察院筛选了6件英雄烈士和红色文物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新四军七师旧址及纪念馆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这6件典型案例涵盖了红色文物和烈士纪念设施认定登记、保养修缮、日常管理,红色资源开发利用以及革命精神传承发扬等多方面内容,充分体现了公益诉讼检察在推动全社会崇尚英雄、捍卫英雄、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中的影响力。各地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履职基本价值追求,加大办理英雄烈士和红色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力度,充分彰显“检察蓝”守护“英烈红”的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
英雄烈士和红色文物保护
典型案例目录
1.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新四军淮西独立团红色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
2.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新四军七师旧址及纪念馆行政公益诉讼案
3.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合肥军事检察院督促保护新四军第三支队第五团团部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4.安徽省泾县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合肥军事检察院督促保护新四军汀潭阻击战战场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5.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6.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检察院督促认定、保护散葬无名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二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新四军七师旧址及纪念馆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抗战文物 代表建议衔接转化 红色资源开发
【要旨】
针对人大代表反映的抗战文物保护管理不善问题,检察机关及时启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程序,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跟进调查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推动抗战文物有效保护和抗战精神接续传承。
【基本案情】
新四军七师是抗日战争时期新四军在皖江地区坚持抗战的主力部队,其司令部旧址于1989年被确定为安徽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建设的新四军七师纪念馆保存了革命文物200余件,入选全国红色旅游景点景区名录、安徽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因疏于管理,司令部旧址出现墙体裂痕、白蚁啃噬现象,纪念馆内多处设施老化、墙面渗漏、展示文本有误,影响抗战文物保护和抗战精神传承。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4年8月,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无为市检察院)从人大代表建议中发现新四军七师旧址及纪念馆保护不善的线索,经初查后于同年8月23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检察机关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明,司令部旧址墙体有多道裂痕自上而下伸展,最宽处已超过3厘米,木制梁柱被白蚁啃噬严重,承重能力下降,严重影响旧址主体建筑安全;纪念馆内沙盘、浮雕、模拟场景等14处设施破旧老化,展厅墙面渗漏面积达20余平方米,20余幅书画存在风化、粉化、卷边情形,展示文本中共计6处文字表述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等相关规定,同年9月10日,无为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旧址及纪念馆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定修缮升级方案,加强日常管理维护。
相关职能部门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于同年11月4日书面回复检察机关,称针对旧址墙体裂缝问题,投入45万元,按照最小干预原则,完善墙体修缮工艺及夯土墙做法,采用灌浆填充、修补粉刷等方式恢复建筑原貌;对白蚁啃噬严重的木制梁柱,采取精准定位、环保药剂灭杀等方式缩小白蚁活动范围,同时加强定期复查和日常维护。针对纪念馆存在的问题,组建专班小组,联合属地政府、地方党志史办、新四军七师研究协会等对展陈内容全面排查,确保表述准确、规范;更换损坏的喷淋报警系统、楼顶破损的钢化玻璃,完成墙面渗水修复工作;将具有重要价值的30余幅书画转移至恒温恒湿柜保存;针对馆内设施设备陈旧问题,编制项目提升方案,将周边皖江烈士陵园、美好乡村涧边村等纳入统筹规划,整体申报资金打造红色山水涧景区,推进红色旅游集聚区建设。
2024年11月21日,无为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开展跟进调查,一致认可旧址及纪念馆得到有效保护。2024年12月5日,无为市检察院作出终结案件决定。
为延伸监督成效,无为市检察院深入调研,撰写红色资源保护专题报告,获无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批示肯定,助推无为市政府投入200余万元对全市29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将9处散葬烈士墓迁入烈士陵园集中管护。
【典型意义】
抗战文物是中华民族抗击日本侵略的历史见证,承载着民族记忆、爱国精神和历史教训,是传承爱国情怀、凝聚民族认同、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检察机关聚焦代表建议反映强烈的抗战文物保护问题,及时进行案件化办理,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切实提升抗战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在高质效办案的基础上,传承和弘扬伟大抗战精神,推动红色资源开发利用,助推文旅产业深度融合,丰富人民历史文化滋养,为筑牢文化强国之基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