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车时回了个消息,转身车门就忘锁。”——这样的疏忽,不经意间就为暗处的“第三只手”敞开“致富大门”!
近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梳理案件时发现,“拉车门”式盗窃时有发生,车门未锁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拉车门”式盗窃不仅使群众遭受财产损失,也带来了诸多社会治安隐患。


2024年9月24日,犯罪分子汪某、李某某、高某某为实施盗窃,驾车来到本市镜湖区,先后在某土菜馆门口和香苑小区内部两处地点,伺机寻找车门未锁的车辆,以“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财物,致使2名车主财物损失,盗窃金额共计9000余元。

在车内放置贵重物品,停车后忘锁车门或未确认是否锁好,为不法分子提供了作案机会。
作案成本低风险小
手法简单,无需专业工具,作案时间短,得手后易逃脱,被抓概率低。
安保存在漏洞
部分停车场和小区监控设备老化、存在盲区,安保巡逻不到位,难以及时排查可疑人员。
作案时机与地点选择精准
多在夜间、凌晨趁人熟睡时作案,挑选停车场、路边等车辆集中、人员复杂的地方,便于寻找目标和逃窜。
检察官防范指南

停车后使用车钥匙锁车,务必确认是否锁好,防止因信号干扰等原因导致锁车失败。
车内不存财
不要在车内放置现金、贵重首饰、电子产品等显眼财物,避免吸引不法分子。
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监控覆盖、安保巡逻的正规停车场,或光线明亮、人员流动大的区域,降低被盗风险。
警惕陌生人
在停车场等场所,发现有行为可疑、频繁拉拽车门的人员,保持距离并及时联系安保人员或报警。
遇盗速报警
一旦发现财物被盗,不要破坏现场,马上拨打110报警,配合警方调查,提供线索。若证件、银行卡被盗还要及时挂失,避免二次损失。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