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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检察院“4.21”案件入选安徽省“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活动优秀典型案例
时间:2020-05-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9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8个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活动典型案例。其中,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诉泰州某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葛某某等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 

   
该案是安徽省首起非法跨省转移、倾倒医疗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案涉被告单位某新公司、李某林等18名被告人跨省运输、倾倒医疗废物1100余吨,违法行为产生应急处置、污染修复等费用共计400余万元。涉案人数之多,污染物数量之大,性质之恶劣,取证难度之大,实为罕见。通过该案的成功办理,节约司法资源,彰显法律的指引、教育和强制作用。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一种特殊、独立的案件类型,是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形,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同时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而提起的一种诉讼类型。
 

  

本案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有利于及时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让众多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人付出沉重的侵权代价,提高违法犯罪成本,警示社会大众,促进形成生态环境全面治理的良好局面,形成“办理一案、带动一片、影响社会一面”的示范效应。

  案件办理过程中 

  经开区检察院一方面加强内部协作,案发第一时间即成立“4.21”案件专案组,从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共同办案,共同指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扎实做好批捕、起诉、公益诉讼工作,最终实现本案的快捕快诉、成功办理。 

  另一方面加强外部协作,积极主动与经开区管委会、经开区环保分局、芜湖市环保局、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等相关单位多次协调联系,就本案的鉴定程序、鉴定期限、鉴定费用、应急处置费用、生态修复费用、环境损害鉴定等问题及时沟通协作协调,保障了办案质量和效果。 

生态环境保护是公益诉讼的主要领域之一,芜湖市作为沿江城市,是长江经济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健康发展也成了芜湖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芜经开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并落实到办案实效,切实保护了我们的美好家园,彰显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环保卫士的积极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