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鸠江区人民检察院自行编导、推出的扫黑除恶动漫微电影《狡猾的“套路贷”》全方位曝光了套路贷犯罪过程中的惯用手段,使套路贷犯罪更加直观地展现在公众面前。微电影https://v.qq.com/x/page/v0856bokw06.html
套路贷的常见手段:
一、伪造民间借贷假象
犯罪嫌疑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小广告等渠道招揽生意,吸引被害人来借款,签订虚假的借款合同,并把它包装成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然后以“增加约束力”、“违约金”、“保证金”、“行业规矩”等各种名目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抵押借款合同或者房产、车辆买卖委托书等明显有失公平的各种法律文件,有的还要求受害人办理公证手续。
二、制造资金流水痕迹
犯罪嫌疑人将虚高的借款金额转入受害人账户后,形成“账户资金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然后以快速审核费、信息认证费、账户管理费、风控服务费、中介费等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高额的“砍头息”,将转入受害人账户的金额全部或者部分收回,受害人实际获得的只是剩余的部分钱款。
三、故意制造或者肆意认定违约
犯罪嫌疑人采取还款日故意失联、打电话不接、借款人还背负其它高利贷等借口,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受害人违约,不仅前期偿还金额全部清零,还要求全部偿还虚增债务。虚增债务往往高于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受害人无力偿还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通过诱骗甚至胁迫,安排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或者自扮自演,与受害人签订新的金额更大的虚高借款合同进行“转单平账”、“以贷还贷”,层层加码垒高债务金额。受害人在压力之下饮鸩止渴,貌似解决了燃眉之急,实际上却掉入了“还不清”的断崖式债务深渊。
五、软硬兼施侵占财产
当债务垒高到一定金额时,犯罪嫌疑人自行或雇佣社会闲散人员,采取“软暴力”手段侵犯受害人合法权益,滋扰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以此施压;或利用虚假合同、欠条、银行转帐记录等证据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进而达到侵占受害人财产的目的。
如何预防套路贷:
1、理性消费,尽量不要在网络借款平台和分期购物平台借款和购物,其中不乏一些非法平台,利息和违约金都很高。
2、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切勿将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借给他人借款或购物,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签订协议的时候要注意细节,谨防入套。凡是和口头说的不一致的地方都要拒绝,对所谓的借贷合同,要仔细研究所有协议条款。
4、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换算成年利率超过36%,应当及时拒绝,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如果真的不幸被“套路”,可向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扫黑办举报,对于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人员,经查证属实,根据《芜湖市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扫黑办举报电话:0553-5872000
(鸠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