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抓拍被售楼部用于分辨客源
某日,小李刚走进一家新楼盘,销售人员就前来帮小李做登记,并再三询问是否由中介带领来过此楼盘,小李是首次来售楼部了解相关信息,感到疑惑的小李便问“来没来过有区别吗,是担心你给我介绍后,最后没有在你这成交影响业绩吗?”
“不是的,我们主要是区分客人是个人到访还是中介介绍来的,方便与中介结算购房佣金。您进来时已经被大厅的人脸识别系统记录下来了,就已经是我们这儿的客户了,不属于中介带来的客户了。”销售员解释道。
小李听完隐隐觉得自己个人信息竟就这样被悄然捕捉,简单浏览后便借口匆匆离去。几天后小李在网络搜索相关信息想知道售楼部这番操作是否合法,看到“戴头盔看房”这一新闻,更让他不堪其扰,正当小李感到困惑无助之际,偶然得知检察机关近年来一直强化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监督力度,带着一线希望,他拨通了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电话,与检察官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专项整顿
不久后,鸠江区检察院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并介入调查,揭露了一张庞大的信息非法采集网,正是那些隐蔽的人脸识别摄像头在默默吞噬人们的隐私。通过调查核实,辖区售楼部确实存在市民小李反映的违规收集公民个人信息行为,遂于2024年9月20日进行立案。
“您进来已经被人脸识别系统捕捉到了,也没有必要去找中介,在我们这里购买,我们可以把给中介的返点算在您的优惠上来。”检察人员在调查时,销售人员多数这么介绍。
经过排查,检察人员发现辖区内多家房地产售楼部私自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基于商业目的,未经到访者同意,收集其人脸信息,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实施以来,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为检察机关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
人脸信息是敏感个人信息,具有唯一性,对当事人的人格尊严、财产安全影响极大,其收集、储存、使用等处理行为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一旦人脸信息被泄露,可能造成难以预料的安全隐患。针对市场主体出于经营目的,违法采集公民人脸图像信息这一问题,2024年9月29日,鸠江区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对辖区内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删除已非法收集的数据。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组织力量,对涉事售楼部进行检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收集到的个人信息进行清理和删除。案涉售楼部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人脸识别设备的拆除,或在显著位置张贴提示,告知到访者人脸信息收集的目的和范围,确保信息处理的公开透明,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鸠江区检察院不仅关注问题的发现与整改,更注重后续的跟进与监督。通过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各房地产公司在销售商品房时,严格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一步,鸠江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加大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障力度,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逐渐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