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司法创优年】检护民生丨镜湖检察当好“检护民生”答卷人
时间:2024-11-18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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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之所需,检察所向。自“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第一时间组建工作专班,聚焦民生重点热点领域,锚定特殊人群急难愁盼,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压茬推进,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形成农民工权益保障合力。与区法院、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等单位制定有关农民工等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2份,积极参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农民工维权服务驿站试点。依法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3件,涉案金额50万余元。

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联合区妇联建立妇女儿童保护站,与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等9家单位签订关于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取证救助、强制报告制度机制办法2份。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活动131次、法治讲座10场、“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向6名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7.7万元。
深化老年人特定权益保护。推动“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与区民政局召开工作推进会,联合多家单位实地走访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共5件,依法提起公诉3件,联合街道、社区等单位开展打击防范养老诈骗主题宣传活动3次。
开展“检护质量安全”专项监督。与区市监局签订共同守护食品药品安全协作意见,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办理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件。

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立“跨境电诈”系列案件工作专班,依法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案件,审查逮捕44人,审查起诉40人,提前介入9次,专题会商1次,其他形式会商3次。

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落实《关于共同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作意见》,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同区城管局会签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实施意见,依法办理一批油烟污染、施工扬尘、固废倾倒等公益诉讼案,实现源头治理。

此外,镜湖区检察院在人防工程建设、无障碍环境建设、社会保险、金融、人格权纠纷等领域均开展了相关工作,依托大数据监督模型,以召开联席会议、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专项监督,推动解决民生领域深层次问题。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以来,办理民事检察执行和解案件共10件。主动同法院对接执行案件,共同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同时,注重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灵活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群体参与办案活动,实现办案各环节全过程推进民事和行政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