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构建良好法治营商环境,11月6日下午,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镜湖区税务局、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空壳公司”清理工作联席会议。会议由镜湖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戴向军主持,镜湖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俞敬,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友斌及各单位有关成员参加。
会议上,各单位就《关于加强空壳公司清理工作的协作意见》进行研讨会商并对相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表示在今后工作中,一要加强日常工作联系,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信息共享。二要开展业务研讨交流,积极参与同堂培训,明确办案标准统一性,促进办案能力提升。三要形成多方联动治理合力,在制发检察建议前,主动沟通,征询意见,确保监督实效。
“空壳公司”是指已经注册成立,但实际上没有开展经营业务或没有实际资产的公司,常被用于非法目的,不仅损害市场公平竞争,还危害投资者利益,助长犯罪活动。下一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将贯彻落实协作机制,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共同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优质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