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把纸面上的法、案例中的法转变成未成年人心中的法律意识,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9月13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罗家闸小学50余名学生零距离观摩一起非法经营“笑气”的案件。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的落下,一起非法经营“笑气”案件的庭审拉开帷幕。面对鲜红国徽下庄严肃穆的法庭,同学们感到陌生又新奇。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检察官借此案向同学们介绍了吸食“笑气”对身体的危害,贩卖“笑气”的社会危害性,呼吁同学们提高警觉性,抵制不良诱惑。
法治教育润物无声,须久久为功。下一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依托【镜心未你】党建工作品牌,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案例资源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成效,让“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知法守法、爱国爱党”成为广大青少年的真实写照。
检察官提醒:
“笑气”学名为“一氧化二氮”,是一种危险化学品。由于吸入“笑气”会使人神经麻痹、莫名发笑,故称作“笑气”。大量吸食笑气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易引发缺氧窒息猝死、视听功能损害、心律失常、癫痫发作、不可逆的神经损伤等一系列副作用,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瘫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