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编著的《维护寄递安全检察建议工作指引——七号检察建议》如期出版,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陈某等人贩卖毒品案”作为典型案例被收入其中。
该案中,被告人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将含有毒品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油(俗称“上头电子烟”)与普通电子烟油勾兑贩卖给被告人赵某某、齐某某,并通过美团跑腿、邮政寄递等方式寄给购毒人员。鸠江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几名被告均获刑。办案过程中,鸠江区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对“闪送”“跑腿”等网络雇佣服务点,联合行政机关开展走访检查,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消除监管盲区,封堵新型毒品通过邮政寄递、同城快递平台等传播渠道,消解新型毒品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同时针对新型毒品消费群体日渐年轻化的趋势,进校园、进社区,“线上线下”一体加强释法说理,助力形成家校联合防范、全社会齐力抵御的禁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