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司法创优年·砥砺2024
【执法司法创优年】国际家庭日 | 以法之名 与您同行
时间:2024-05-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国际家庭日

镜湖检察

以法之名 与您同行



充满爱的家庭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亦是最好的教育。家长们要树立健康的家庭教育理念,切实承担起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学会与孩子相处,学会认可和尊重孩子,让家真正成为温馨的港湾、心灵的归宿。在第31个国际家庭日来临之际,快和检察官一起了解与我们家庭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芜检君说法


您的成长由法律保护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未来与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两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安全到家庭教育都进行了全方位的保障,为未成年人提供了安全温暖的成长环境。


您的婚姻由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3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将相互忠实从道德上升为法定义务;第1041条规定了“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了“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为保护婚姻和家庭幸福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您的安全由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无论是身体暴力还是精神暴力甚至性暴力、经济暴力、冷暴力等都受法律保护。施暴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害者可以以家庭暴力为由要求施暴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如实施家暴未构成犯罪的,可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严重家庭暴力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


您的晚年由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苦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籍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镜”心未你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通过提供法律援助,出庭支持起诉,争议化解等方式,努力构建更有温度的法治环境。努力为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强化家庭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自觉在护航家庭健康成长的道路上做到以法之名,与您同行。


让我们共同携手、多方发力,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育理想坚定、勇担使命、堪当大任的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