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心守护
“未”爱成长
一堂别开生面的主题班会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两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工作走深走实,11月21日下午,镜湖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戴向军作为法治副校长走进芜湖市第二十八中学,为同学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主题班会课。
主题班会课上,戴向军首先带领同学们观看了由镜湖区检察院干警出演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片——《年少轻狂的“小火”》,这部宣传片以虚拟人物“小火”的成长经历为主线为未成年人解答成长中可能产生的疑惑,同学们观看得十分认真且津津有味。
法治宣传片观看结束后,戴向军与同学们进行了现场互动答疑,同学们纷纷表示这部宣传片拍摄得很生动,观看之后受益匪浅,特别是第三个片段《理性追星,拒绝校园欺凌》印象最为深刻。于是戴向军以“校园欺凌”为主题,结合案例给同学们进行了现场说法,同学们听后纷纷表示以后要继续加强法律学习,和同学们和睦相处,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法治教育是培养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手段,做好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就是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镜湖区检察院将继续紧紧围绕《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的部署和要求,不断丰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不断延伸法治教育的覆盖范围,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引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