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作风 优服务 促发展”作风建设年
【“改优促”作风建设年】千里追踪寻找“消失的人” 检察监督推动冒名婚姻登记撤销
时间:2022-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邢某某与赵某某结婚十七年,婚后生育两个女儿,双方一起外出打工一年后,赵某某从出租房离家出走,至今十年间杳无音信,是遭遇不测还是另有隐情?检察官抽丝剥茧,真相终明了。 

  

 

  当事人的困惑 

  

 

  

 

  “孩子妈妈已经十多年没有消息,我一直自己带着孩子读书,起诉和她离婚,法院说和我登记结婚的赵某某事实上没有与我结婚,和我结婚的实际上是她的妹妹,驳回了我的离婚诉讼,并叫我申请撤销婚姻,我起诉民政局要求撤销婚姻,法院说超过起诉期限驳回了我的起诉,孩子大了,想要再婚过正常人的生活都不可以,我现在什么办法都没有,走投无路。”邢某某向办案检察官诉说自己的困境。 

  

接访当事人
 

  

 

  基本案情 

  

调查走访
 

  2005年8月10,邢某某与云南籍女子“赵某某”在原无为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二女,2012年左右,赵某某离家出走,至今未归。2021年邢某某向赵某某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某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后邢某某向无为市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民政局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受胁迫登记的才予以撤销,但邢某某与“赵某某”的婚姻登记不存在胁迫情形,故未予受理,并口头告知邢某某其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去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后邢某某向无为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其与赵某某的婚姻登记无效,无为市人民法院以其诉讼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乡村走访初核实 

  

 

  

乡村调查走访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是在开展打击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专项活动中了解到该案线索,经邢某某申请监督后,首先决定到邢某某与赵某某婚后共同生活的乡村了解第一手信息,经走访当地村委会,和包片村干部了解情况,走访居住地周边的邻居,证实赵某某确实曾与邢某某结婚共同生活,两人婚后感情较好,但是大概十多年前两人一起出去打工,赵某某就再也没有回来过,邢某某也一直单身,带着女儿一起生活,未了解到邢某某有家暴等情况。 

  

 

  

 

  

 

  

 

  向周边村民调查核实 

  公安大数据助力 

  

 

  办案检察官根据走访掌握到的第一手资料,随后前往无为市公安局相关部门通过公安大数据调取“赵某某”的相关信息,后经再次研判比对、辨认确认,锁定与邢某某实际结婚的女子身份信息,系赵某妹。但是与邢某某登记结婚的“赵某某”,其户籍信息自2012年迁出后,再无落户信息,“赵某某”到底是谁?调查核实陷入僵局。 

  

 

  

 

  

 

  

 

  千里追踪寻找“消失的人” 

  

 

  因正值疫情高发时期,办案检察官无法到赵某某户籍地实地调查核实,遂委托云南当地某检察院协助调查,当地检察机关接到该院委托调查相关文书后,迅速展开调查并及时和本院进行沟通,结合其他相关材料,最终确认赵某妹冒用“赵某某”的身份信息与邢某某登记结婚,“赵某某”实际是赵某妹之亲姊妹。 

  

 

  

 

  

 

  

 

  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 

  今年5月中旬,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化解行政争议听证会,听证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陶笑寒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基层组织等担任听证员,1名人民监督员也应邀到场进行监督,当事人、行政机关等均参加了此次听证会。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事实及证据,与会人员就民政部门是否应当撤销婚姻发表意见,经闭门评议,最终一致支持邢某某提出的要求无为市民政局撤销婚姻的诉求。 

  

 

  

 

  

 

  

 

  检察建议助力恢复“自由身” 

  经过近两个月的调查核实,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向无为市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无为市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将相关材料和检察建议反映到上级部门,经批准后,于7月6日作出“撤销《结婚证》决定书”,邢某某的诉求得以支持,并在对该院的检察建议书复函中亦表示,正在开展对全市范围内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行为进行集中全面梳理排查和核实纠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