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作风 优服务 促发展”作风建设年
【“改优促”作风建设年】“以法之名” 凝聚合力 守护长江
时间:2022-05-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法之名” 凝聚合力 守护长江 

  5月13日上午,无为市检察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大队)、市公安局、市监局、姚沟镇政府等单位组成宣传团队深入姚沟村(社区)开展“以案示警 法护一江碧水”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宣讲典型案例、发放宣传单、摆放宣传展板,助力提高《长江保护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等法律法规普遍知晓率,着力营造“不捕、不卖、不做、不吃”良好社会氛围,确保长江“十年禁渔”铁令生威,共护一江碧水。 

 

  参会各单位工作人员首先在姚沟镇中心街区拉起了横幅,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手册,并且一对一的向市民朋友们开展普法工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参与长江大保护行动。而后宣传人员们还来到了姚沟镇菜市场、渔具商贩、酒店餐厅,向退捕渔民、酒店老板等面对面进行普法宣讲,介绍了《长江保护法》实施的意义及长江“十年禁渔”相关法律规定。 

 

  

  长江干流及各支流拥有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这些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对生态环境和生物链有重要作用。一些不法分子为获取暴利,常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会造成鱼类等水生资源受损,损害国家利益。检察机关在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还会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向违法行为人主张自然资源破坏的赔偿和修复责任,进一步加大违法成本,遏制非法捕捞乱象。 

  自“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确立以来,全省16个市级检察院均与地方河长办等建立了协作机制,落实落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办等工作措施。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该制度,积极参与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2020年至今已办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7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起,法院均判决支持。 

  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群众对“长江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大家保护长江的意识,未来无为检察院将继续为长江流域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 无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