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上级关于在在押人员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教育、深挖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保护伞”线索活动部署落到实处,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筹)围绕《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和《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简称“两个通告”)的内容。
5月14日上午,第三检察部(筹)全体人员赴芜湖市第一看守所和芜湖市女子看守所开展了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部门干警深入监区监室,向在押人员发放了宣传材料,通过广播为全体在押人员宣讲了通告内容,并与部分在押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
本次集中宣传教育工作,旨在积极营造在押人员“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的宣传氛围,能够鼓励在押人员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犯罪线索,主动交代漏罪情况,争取立功、自首表现,确保活动取得实际的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文图 宋斌 陆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