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接受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以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6月28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十余人来院视察指导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此次活动采取现场参观与庭审观摩相结合的形式。
庭审开始前,代表委员一行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大厅、案件管理中心、未成年人办案中心、检察文化墙。
为更好地提升办案质效,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达到“打击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实现增强监督刚性与“双赢多赢共赢”公益检察目的,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办理的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除受邀参加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此次庭审还邀请了区市监局代表、芜湖市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人员共20余人现场观摩庭审。
经查,2022年5月至9月,本案被告吴某某为增加营业收入,在经营店铺售卖的面条中非法添加罂粟壳,累计销售共一万元。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吴某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严重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诉请要求被告缴纳公益损害赔偿金,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道歉。被告吴某某当庭认罪认罚,并表示深刻悔悟,绝不再犯。
参与此次活动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表示充分肯定,此次观摩活动不仅是“庭审现场”,也是“普法课堂”,进一步强化了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以案警示,进而引起公众重视,坚持用“零容忍”的态度对待食品安全,为严守食品安全红线提供了良好的检察保障。下一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维护公共利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公益诉讼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优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