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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安徽法治报 | 南陵检察科学推动未成年人药物滥用综合治理
时间:2024-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6月27日《安徽法治报》头版

原标题

64万条数据碰撞比对“建模”

南陵检察科学推动未成年人药物滥用综合治理


本报记者 徐奥




6月是全民禁毒宣传月,今年宣传月的主题是“防范青少年药物滥用”。6月24日,省检察院公布了全省检察机关毒品案件办理典型案事例,其中,南陵县人民检察院运用大数据思维督促整治未成年人药品滥用问题作为唯一的事例入选其中。


记者了解到,去年6月,南陵县检察院在办理季某某、黄某某等4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强奸案中,发现多名未成年人被诱导滥用右美沙芬片,之后,检察机关又接获南陵县部分未成年人滥用右美沙芬相关情况反映。在芜湖市检察院和南陵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南陵县检察院成立工作专班,联合相关部门,牵头协调推进全县未成年人滥用药品综合治理工作。


经调查,当地未成年人购买右美沙芬渠道主要为药店和诊所,遂决定对药店和诊所分类开展工作。工作专班针对购销等数据基础相对较好的药店,以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监督;对数据相对不完善的诊所,基于查清的事实,依法向南陵县卫健委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南陵县卫健委及时开展调查,对违法售药的3家诊所进行处罚。


为开展大数据“建模”,获取药品经营企业真实、完整销售数据,南陵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卫健委等部门,与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会商。相关药品经营企业以及南陵县市监局根据检察机关需要,提供了包括右美沙芬在内的药品销售记录、消费者信息、处方记录以及行政处罚决定等数据共64万余条。经大数据碰撞比对,发现成年人代买药品、冒充他人身份购药等异常购药线索751条。经进一步分析研判,发现滥用药品人员多集中于16-21周岁,相当部分滥用药品人员有吸食毒品或笑气等麻精药品史。办案单位遂建立滥用药品人员信息库和被滥用药品库,目前已入库滥用药品人员34人,其中未成年人16人。由此,督促整治未成年人滥用药品类案监督模型成功创建。


此后,芜湖市检察院根据南陵县部分青少年存在跨区域前往芜湖市其他县市区购买右美沙芬情况,将督促整治未成年人滥用药品类案监督模型推广适用至该市弋江区检察院、镜湖区检察院、无为市检察院。经大数据碰撞比对,新增发现滥用药品未成年人62人,18-22岁滥用药品青年24人。新增发现被滥用毒品替代药品1种(处方药卡马西平片)。针对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存在不按照诊疗规范售药、未开具处方售药等违法情形,芜湖市弋江区检察院立案民事公益诉讼及行政公益诉讼各2件,目前磋商结案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另2件案件正在办理中;镜湖区检察院立案1件,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此基础上,芜湖市检察院进一步拓展模型的推广适用,将该模型扩展至该市下辖所有区县院,取得丰硕成果。


案件办理过程中,南陵县检察院还与县公安局建立多个领域工作协同机制,有效提升线索研判和案件办理质效。与县卫健委开展未成年人滥用药品专项治理磋商座谈,推动县卫健委组织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开展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并推动开展对当地医疗机构的专项监管“回头看”。推动县市监局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建立相关药品购销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控制特殊药品单笔售药数量。同时,与县公安局、县市监局、县卫健委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进行信息共享、通报,持续更新相关数据,推进相关大数据模型的拓展适用,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不断提升当地禁毒综合治理成效。


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革明介绍,违法售卖右美沙芬等麻精药品,因为销售、购买主体较为分散,涉案金额一般较小,违法行为较为隐蔽,采取常规方法开展监督管理较为困难。该案中,检察机关善于运用大数据思维,依托数据赋能,研究分析相关主体售卖数量、行为和地域等方面异常情况,建立大数据模型,通过对相关药品销售记录、处方记录等数据碰撞比对,摸排案件线索,堵塞监管漏洞,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院和地方党委政府支持,推动检察综合履职,促进各部门齐抓共管、能动履职,分类分层次持续推进麻精药品滥用长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