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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大江晚报 利用虚假诉讼能逃避债务?算盘打得再响也难逃“法眼”
时间:2022-12-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1213日《大江晚报》A08 | 法治

利用虚假诉讼能逃避债务?

算盘打得再响也难逃“法眼”

利用虚假诉讼,企图逃避他人债务,算盘打得再响,也难逃检察机关“法眼”。1212日,记者从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了一起检察机关利用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打击虚假诉讼,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件。

案外人王某某向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反映:“余某某欠我400万元,我到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告诉我余某某还欠别人两千多万元,就算要到钱,我也分不到多少。我发现余某某与赵某之间并非民间借贷关系,而是合伙关系,双方之间达成虚假的调解协议损害了我对余某某的债权。”

收到该举报线索后,镜湖区检察院立即组织人员对该案进行研判,发现该案系以出具承兑汇票的方式给付借款,两张承兑汇票均为复印件,且该两张承兑汇票出票人、收款人以及背书人均与借款人余某某无直接关联,仅有借款人余某某在票面上书写“收到汇票壹张800万元、2011.10.9 余某某”和“收到赵某汇票壹张350万,月息2.5分、余某某 2011.9.27”。另该案庭审缺乏对抗性,双方迅速达成调解协议,存在较大虚假诉讼可能,镜湖区检察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

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前往开户银行核实,经与原件比对,证实了案涉两张承兑汇票票面上余某某书写的内容系伪造,另一方面针对案外人反映的情况及现有证据,有针对性地制定询问方案,经谈话,借款人余某某表示自己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该借款协议,且自己并未实际使用案涉两张汇票。

随后,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依法作出撤销原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虚假诉讼不仅严重扰乱司法秩序,损害司法公信力,也会侵蚀社会诚信基础,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我市检察机关对该案的成功办理,体现了对市场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