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蒋仲春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市院各内设机构: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人员职务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蒋仲春同志兼任检务督察部(筹)主要负责人;
杜吕庆同志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选(待选举后报批);
丁小明同志任检务督察部(筹)负责人;
吴荧同志任宣教处(筹)负责人。
特此通知。
市院干部处(筹)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