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业务指南
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
《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57条的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并依法办理。
控告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需提供哪些材料?
1.控告申请书,载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联系方式、被控告单位的名称及相关人员的身份,请求事项及阻碍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事实和理由;
2.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资格证明、当事人委托手续和律师事务所公函;
3.证明阻碍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相关证据或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