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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检君说法】一文读懂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
时间:2026-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遭遇犯罪侵害、民事侵权后,若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陷入急迫困难,人民检察院的国家司法救助,就是为你提供的暖心帮扶措施。这份救助指引请收好,帮你快速了解相关政策!


一、什么是国家司法救助?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助措施。

二、这些情形可申请救助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你或你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等)均可向检察院申请救助: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三)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四)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五)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向检察机关举报、作证或者接受检察机关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而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六)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七)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

三、这些情形一般不予救助

(一)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查明案件事实的;
(三)故意作虚伪陈述或者伪造证据,妨害诉讼的;
(四)在诉讼中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者拒绝加害责任人及其近亲属赔偿的;

(五)生活困难非案件原因所导致的;
(六)通过社会救助等措施已经得到合理补偿、救助的。

四、申请需准备这些材料

(一)救助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案由、救助请求及事实理由;
(二)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委托他人申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三)损害结果证明:伤情鉴定、医疗诊断、医疗费单据、死亡证明,或财产损失相关凭证;
(四)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人证、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
(五)赔偿、救助情况说明:如实说明已获得的其他社会救助、赔偿或补偿情况;
(六)检察院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特 别 提 醒

1、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司法救助金的,除追回已发放的救助金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司法救助以一次为限,其他司法机关已给予救助的,不再重复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