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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安家安 人人有责
时间:2026-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共同守护国家安全


安邦固本,国泰民安。2026年4月15日是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的前提,与每个人的幸福生活息息相关,更与检察履职紧密相连。今天,镜湖检察与您一同学习国家安全知识,共筑平安中国、法治镜湖防线。









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我国国家安全工作指明方向。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设立目的: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二、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明确: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三、国家安全涵盖哪些领域?

新时代国家安全已远超传统军事、政治范畴,共覆盖20余个重点领域,渗透在我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也是检察机关履职守护的重点方向:






四、公民的责任与义务

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也是检察工作的群众根基,具体包括: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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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体系

我国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为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适配新时代国家安全需求的完整法治体系,这一体系也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打击相关犯罪的重要依据:


统领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核心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领域专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


配套法规:40多部专门法律、60多部行政法规、近200部含国家安全条款的法律,织密国家安全法治防护网。




国家安全无小事,事关你我千万家。从网络空间到日常言行,从守护信息到保守秘密,每一份坚守都汇聚成国家安全的坚实屏障。维护国家安全不是口号,而是每个人的责任与担当。让我们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危害行为、积极举报可疑线索。检察机关将坚守法治初心,勇担使命职责,做国家安全最坚定的捍卫者。让我们同心同行,共筑安全长城,守护国泰民安、山河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