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烨带队“推门听庭”,就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一起不认罪认罚案件——陈某某故意伤害案开展观摩庭审活动。
庭审现场,公诉人紧扣犯罪事实开展详细讯问,并有序举证示证,举证层次清晰、繁简把控合理。控辩双方围绕证据效力、自首认定、被害人过错等焦点问题充分开展法庭辩论。公诉人充分释法说理,结合案情开展法庭教育,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鸠江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评议会,观摩人员逐一交流看法,在肯定本次庭审公诉工作亮点的同时,聚焦起诉书制作、讯问技巧、举证方式等方面提出优化意见。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开展出庭公诉能力建设“三促三提升”行动,持续提升公诉队伍庭审实战素养,助力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