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初,王女士通过网络聊天意外发现一条“发家致富”道路,下载某APP炒股投资,可提前获取股票信息,收入可观。王女士前期投资六、七万,收益率接近100%,便逐渐放松了警惕。随后对方以“线上验资周期长”为由,提出取现投资要求,王女士听信对方,取了7万元现金。8月27日,对方称安排“取现专员”现场收钱。到达约定时间和地点后,王女士验证“取现专员”身份信息,交出7万元现金,并按照指示,通过APP确认7万元资金已到账。

2025年9月20日,王女士发现该APP无法登录、提现,意识到被骗,随后报警。10月23日公安机关根据王女士提供的线索,将“取现专员”肖某某抓获。11月28日,案件移送至鸠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检察机关发现,肖某某经人介绍,通过境外聊天软件接触到上游诈骗分子,从派发“订单”,告知时间、地点、金额,发送不同证券公司的工作证模板,到告知线下交易话术和交易地点,肖某某在线上接了2单完成“取现”任务,从中收取好处费后,将剩余款项通过兑换虚拟币的方式交给上游诈骗分子。
承办检察官认为,肖某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提供帮助,线下收取被害人诈骗资金,共计17万元,从中非法获利2000元。2026年3月,经鸠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结合肖某某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等因素,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肖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线上诈骗+线下取现”是当前高发的复合型诈骗手段,群众务必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财产安全。对于宣称所谓“内幕消息”“稳赚不赔”,都不是正规交易平台,进行线下现金操作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提高警惕,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而所谓“轻松挣钱、接单取钱”的广告背后多为洗钱陷阱,切勿因小利沦为犯罪帮凶。如遇可疑人员要求取现,应立即拒绝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