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
【芜未花开】家庭教育有“法” 共筑成长蓝天——鸠江区检察院致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5-05-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15国际家庭日
感谢有你,与爱相伴
THANKSGIVING DAY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在第四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我们以“依法带娃,科学育儿”为主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向您传递家庭教育的法治声音。作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重要力量,检察机关始终与家庭、社会携手,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撑起法治屏障。



以案为鉴:良好亲子关系是教育的基石

案例1:16岁的小磊因拉车门盗窃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社会调查发现,小磊的父母在其很小的时候长期在城市务工,其从入学前到小学毕业一直跟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学习成绩较好。后来,在小磊入学初中时小磊父母将其接到身边,由于生活环境的改变,加上初中陡增的学习压力,青春期的小磊感到无法适应。由于幼儿时,亲子教育的缺失,亲情交流不顺畅,小磊不敢将困惑向父母坦白,而父母也总是对其“打压式教育”,常用“废物”“丢人”等言语贬低他。长期的否定式教育让小磊陷入自我怀疑甚至转变到自我放弃,开始在社会上接触不良伙伴,伙伴间的“兄弟义气”让其心理上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肯定与满足,之后开始夜不归宿,半夜去拉车门盗窃。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对其父母开展了深入的家庭教育指导,教授“非暴力沟通技巧”。如今,小磊父母学会了用“我看到你的努力”替代指责,家庭关系显著改善,孩子重返校园。


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说,他不在乎家里有钱没钱,更希望父母陪伴在身边。孩子长期不在自己身边,本就有疏远隔离,给其时间适应并学会尊重与倾听,语言上的暴力只会摧毁孩子的自信与安全感。家的港湾一旦刮起大风,只会将孤立无援的小船推向更远的方向。



法律护航:家庭教育从“家事”到“国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庭教育不仅是家庭责任,更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 科学引导:关注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和智力发展状况,避免过度溺爱或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


2. 预防犯罪:及时纠正不良行为,防范未成年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3. 情感陪伴:加强亲子沟通,避免因监护缺位导致孩子情感缺失。


法律警示:若监护人怠于履职,检察机关可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情节严重者,可支持撤销监护权。



检察实践:以司法保护赋能家庭教育

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实践,总结以下科学育儿建议,助力构建和谐亲子关系:


1. 陪伴在先,教育在后

无目的陪伴:与孩子共同游戏、阅读或户外活动时,避免带有过强“目的性”,避免“训导模式”。例如,进行睡前亲子共读、组织周末家庭登山等,利用假期增进亲子互动,让孩子在安全感中自然袒露心声,及时发现并疏导孩子情绪问题。

信任优先:亲子信任比所有教养方法更重要。检察机关通过联合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开展家长课堂指导家长掌握陪伴技巧,让教育在亲密互动中自然发生。


2. 学会沟通,双向倾听

避免“为你好”式说教:孩子抵触的往往不是道理,而是沟通方式。检察机关在“法治家长会”中模拟亲子对话场景,帮助家长学习开放式提问(如“你觉得可以怎么做?”),而非单向指责。


3. 接纳差异,正向激励

拒绝“比较式教育”:每个孩子都是独立个体。检察机关联合司法社工开展“优势发现工作坊”,引导家长记录孩子每日进步,用“我注意到你今天主动帮忙做家务了,这很棒!”等具体表扬替代批评或宽泛的“你真棒”之类的词语。


4. 情绪稳定,榜样示范

指导家庭设立情绪缓冲空间,冲突时各自冷静10分钟再沟通。










“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每一个问题少年的背后可能藏着家庭教育的裂痕;每一次司法干预的终点,都是亲子关系的重塑与新生。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课堂,良好的亲子关系是法治化家庭教育的根基。让我们以案为镜、以法为纲、以爱为纽带,用陪伴筑牢信任之基,用沟通架起理解之桥,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