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本院拟对胡某危险驾驶案、张某危险驾驶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8月2日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特此公告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