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湾沚区检察院在依托“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开展河湖巡查中,发现赵家河部分河段存在垃圾沿河乱堆、建筑材料侵占河道管理范围等河湖“四乱”问题,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属地政府制发了检察建议书,逐项列明问题、责任和整改时限。此次“沉浸式”现场查看,直奔问题点位,对照检察建议书逐条“回头看”,确认所有点位已经整改完毕,河道及堤岸恢复整洁有序,无遗留污染问题。一位参与巡河的听证员感慨:“站在河边看,比坐在会议室听汇报直观得多。”
“沉浸式”查看现场后,一场检察听证会在区检察院随即召开。办案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调查认定事实以及跟进监督情况,相关监管单位和属地政府围绕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和后续管护打算作出汇报,不回避难点,不掩饰短板。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围绕“整改是否到位、管护是否常态化”接连发问,现场单位一一回应。经闭门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治理成效已达到预期效果,常态化管护机制健全,同意通过评估。
“把治理成效评估交给现场、交给听证员,既是对行政机关履职成效的评估,也是对检察监督质效的检验。”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表示。一次巡河、一场听证,解决的不只是几份检察建议的“销号”问题,而是通过“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机制,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与水务部门的行业监管、生态环境部门的环境主管、属地政府的日常管护形成合力。从巡河发现线索、检察建议推动整改、到联合“回头看”核验成效、公开听证评估,形成了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