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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检护桑榆安,食药守乡关
时间:2026-10-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深入贯彻食品药品安全 “四个最严” 要求,扎实推进 “食药安全益路行” 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针对偏远乡镇老年人信息闭塞、辨别能力弱,容易落入保健品虚假宣传、假冒药品、过期食品等消费陷阱的突出问题,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走进昆山镇,开展面向老年群体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把法治课堂搬到群众家门口,用心守护银发群体 “舌尖上的安全” 与 “药箱里的安心”。



“买东西要看生产日期、保质期,散装食品注意有没有防尘遮盖;买药认准国药准字,不要随便买路边‘偏方药’;遇到强制推销、夸大功效的,不要掏钱,保留好小票、包装,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线索。” 干警一边讲解,一边手把手教老人辨别食品标签、药品批准文号,介绍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如果发现辖区商超、小卖部、集市存在长期售卖过期食品、无证售卖药品、虚假宣传坑害老年人等损害公共利益情形,都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



同时,干警向乡镇小卖部、农资副食店、流动摊贩经营者开展普法,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不售卖过期、变质食品,不违规宣传保健食品疗效,压实经营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干警走进零售药店,与药店负责人、在岗执业药师面对面交流,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围绕处方药销售登记、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药品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留存、过期药品处置等关键环节,梳理经营风险点。着重提醒店员,面对老年人购药时,严禁夸大保健品功效、虚假宣传,不得把普通保健品包装成 “特效药” 向老人推销,主动做好用药提示、理性购药引导。



偏远乡村老年人食药安全治理,是公益诉讼检察民生监督的重点。下一步,无为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农村乡镇、乡村大集、养老场所等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下沉式普法,把普法宣传和线索摸排、专项监督有机结合,持续加大对农村食药领域违法行为监督力度,以检察履职织密农村食药安全防护网,让检察蓝守护夕阳安康,切实提升乡镇老年群体的安全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