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正式施行之际,2026年8月12日至13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携手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系列活动,以一份意见、一个中心、一堂培训等举措,构建起“司法裁判+检察监督+生态修复”全链条保护体系,用法治力量守护江城绿水青山,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建设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共签一份意见:
从“单兵作战”到“攥指成拳”
生态环境保护从来不是“独角戏”。8月12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的意见》,标志着法检两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从“各司其职”迈向“协同共治”的新阶段。
《意见》紧扣法典精神,坚持预防为主、修复为重的原则,系统构建了联席会议、办案协作、专业支持、修复协同、业务共建五大机制——从每年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办案情况,到跨区域、新类型案件的沟通协作;从共建共享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鉴定专家库,到修复执行情况的移送与跟进监督;再到同堂培训、类案研讨常态化开展——《意见》的每一项条款,都是对“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动践行。


共建一个中心:
从“纸面协作”到“落地生根”
协作的生命力在于落地。8月13日上午,依托刚刚签署的协作框架,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野生动物司法保护系列活动,牛头山野生动物司法保护中心正式揭牌成立。
揭牌仪式上,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丁必勇致辞,与会领导共同为中心揭牌,并为志愿者代表颁发 “生态司法守护人” 聘书。活动现场,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葛义俊发布了《野生动物司法保护令》,以刚性司法约束划定野生动物保护红线。与此同时,南陵县法检两院与南陵县相关部门同步签署司法保护联动协作协议,推动机制向基层延伸、在一线扎根。活动最后,现场放飞了白鹇、画眉、貉等七只经救治恢复野外生存能力的野生保护动物。
从市级层面的意见签署,到县级层面的协议落地,再到中心揭牌与保护令发布——一条从顶层设计到基层实践的野生动物司法保护链条已然成形。正如白鹇翩飞、鹿麂呦鸣的生动画面所昭示的,法治的力量正在让这些“自然精灵”的家园更加安宁。

同上一堂培训:
从“理念同频”到“标准统一”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关键在于人。8月13日下午,一场聚焦《生态环境法典》的 “法检同堂”专题业务培训如期举行。安徽省高院审委会专委、民五庭庭长张红生应邀授课。
法检两院干警同堂而坐、共学共研——这不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理念的对齐、标准的统一,让“司法裁判+检察监督”的协作从机制层面深入到能力层面,真正实现了“1+1>2”的协同效应。

写在最后:
让监督落在水岸一线,让修复植于山野之间
检察履职润山河,司法护绿启新程。《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这既是挑战,更是机遇。芜湖检察机关将以本次协作机制为抓手,持续深化与审判机关的协同联动,助力健全市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让监督落在水岸一线,让修复植于山野之间,以法治担当共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芜湖新画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