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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往芜前·芜未花开】筑牢暑期“安全堤” 站好期末“法治岗”
时间:2026-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暑期将至,中小学即将迎来漫长的假期生活为切实履行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连日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作用,走进辖区各中小学,在放假前为师生们送去干货满满的“暑期法治安全大礼包”,以实际行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紧盯关键节点,
法治教育不“放假”











随着期末考试的结束,学生们即将脱离学校常态化的集中管理,暑期往往是溺水、交通事故、网络沉迷乃至不法侵害的高发期。针对这一特点,检察机关主动履职,将“法治进校园”的时间轴延伸至暑假前夕。



在各学校的散学式或返校日现场,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检察干警走上讲台,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例,重点围绕“防溺水”“交通安全”“网络安全与防诈骗”以及“防范性侵和校园欺凌”等主题开展宣讲。检察官们着重提醒学生,暑假期间在享受网络娱乐的同时,务必警惕“免费领皮肤”“游戏代练”等针对未成年人的电信网络诈骗陷阱,树立正确的网络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信息。



二、聚焦“一号检察建议”,
紧盯重点人群保护











此次普法活动不仅是面向学生的“一堂课”,更是对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及强制报告制度的“一次体检”。



在宣讲过程中,检察干警特别向学校教职员工重申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的重要性。他们强调,暑假前是教职工思想容易产生松懈的时期,但越是在学期收尾阶段,越要绷紧安全这根弦。检察机关通过与老师座谈、调研走访等方式,督导学校在放假前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假期监管责任不缺位。



三、延伸保护触角,
织密家庭与社会“防护网”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此次集中返校普法中,检察机关不仅面向学生,还将法治宣传延伸到家庭,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向家长阐明“依法带娃”的法律责任,提醒家长在暑假期间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和社交情况,预防因监护缺失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遭受侵害。



四、能动履职不止步,
暑期守护“不打烊”











此次暑期前的集中返校普法,是检察机关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一个缩影。下一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走深走实,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以高质检察履职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假期安全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