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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脚下听“法”声 巡回庭审护生态
时间:2025-1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初冬的牛头山层林尽染,一场特殊的“法治课堂”在野生动物救助基地拉开帷幕。11月27日上午,芜湖市南陵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南陵县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牛头山野生动物救助野化驯养基地,现场审理沈某等三人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乡、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围坐庭审席前,在真实案例中感受法律威严,学习生态保护知识,共上一堂“沉浸式”法治教育课。

上午9时,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沈某等三人因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捕猎野生动物,被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中,检察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当庭释法,直观讲解非法狩猎将导致生物多样性破坏、珍稀鸟类种群数量减少等严重后果。法院当庭判决沈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承担刑事责任, 沈某等三人构成共同环境侵权,连带承担环境侵权的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庭审结束后,南陵县人民法院、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南陵县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联合举行了野生动物放归仪式,在与师生代表的共同见证下,大自然的精灵重返山林,生动诠释了生态环境多元共治的良好成效。

此次巡回法庭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惩处,更是一次生态保护理念的播种。通过选择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案由、设置山林间的特殊庭审场景、汇集“违法行为人+群众+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检察机关将司法办案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实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候鸟振翅,法润人心。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创新普法形式,让法治课堂走进田间地头、山林湖畔,用一个个真实案例讲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故事,为守护绿水青山注入坚实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