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生态环境检察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人民检察杂志社、华东政法大学于今年7月联合开展“两山”理念指引下的生态环境检察理论与实践征文活动。本次活动得到检察系统内外人员的热烈响应,共征集到征文505篇。经两轮专业评审、组委会研究,并报最高检领导同意,评选出论文180篇。其中,一等优秀论文10篇、二等优秀论文20篇、三等优秀论文50篇、优秀论文100篇。芜湖共有3篇论文获奖。
具体名单如下。
三等优秀论文
非法采矿犯罪中受雇提供劳务人员的认定与责任追究——基于部分裁判文书、不起诉决定书和“两高”典型案例的分析
作者: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朱久翔
优秀论文
1.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中源头企业“过错”责任认定及司法治理路径——以最高检公布的典型案例为切入
作者: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检察院 姚学坤
2.长江非法采矿案件办理司法实务问题研究
作者: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汤恒明、马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