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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丨走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时间:2025-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什么是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是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对检察机关办案进行监督的人员。他们可能是:
· 您社区的退休教师、热心志愿者
· 您公司的资深法务、技术骨干
· 您熟悉的律师、专家学者
· 来自各行各业的公民代表
……




二、人民监督员的职责是什么?


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涵盖检察工作的关键环节。
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明确规定:
1、检察机关可以安排人民监督员依法监督公开听证、出庭公诉、巡回检察、检察建议、案件质量评查等检察工作。
2、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拟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等进行公开审查的,或者对有重大影响的审查逮捕案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等进行公开听证的,应当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和案件处理的意见。


三、如何成为人民监督员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第八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
2.人民监督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位人民监督员的认真履职,都是对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份坚实贡献。检察机关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认真听取、研究和落实监督意见,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