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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南陵检察: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为弱势群体撑腰
时间:2024-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中国迎来“民法典时代。今年五月迎来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是“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今天,检察官特别为您准备了一份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典”籍套餐,一起来看——


01

“支持起诉+多元和解”,多方协同纾民困

某建设公司在工程完工后,迟迟未结清农民工工资,邱某某等47名农民工多次催要无果,双方发生纠纷。南陵县检察院扎实推进根治农民工欠薪专项活动,依托支持起诉协作机制,接收到县经济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移送的该起讨薪线索。经初步审查确认该案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后,及时立案受理。通过协同调解员介入调查对该公司拖欠农民工薪资的事实予以确认,办案检察官一边安抚农民工情绪,一边向纠纷双方开展释法说理,找准分歧症结,提供解决方案,助力矛盾化解。后经调解案涉当事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经司法确认,该公司承诺于2024年2月8日前支付劳动报酬。


南陵县检察院充分运用支持起诉职能,为农民工维权建立诉前“绿色通道”衔接机制,以务实举措快速解决老百姓的烦“薪”事。

02

“支持起诉+公开听证”,阳光办案解民忧

南陵县检察院探索“支持起诉+检察听证+家事调解”模式合力化解纠纷,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组织召开不公开听证,由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组成听证员,邀请县妇联、社区代表、公安民警、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家事调解,与家暴男子面对面沟通、心连心劝说,对其他家庭成员释法说理,让其意识到家暴不仅仅是家事。


南陵县检察院深化“支持起诉+”工作模式,找准支持起诉与保障民生的契合点,因案施策,切实促进矛盾化解,为妇女撑起维权伞,全力守护“半边天”。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

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保护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民法典》作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弱势群体充满了浓情关爱。有针对性地为妇女、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作了专门的规定,为弱势群体维权提供了健全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