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多元解纷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公众开放。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1件某表面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调解案入选其中。
在该案例中,检察机关与法院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形成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某表面处理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调解案
——“法院+检察院”成功化解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纠纷
解纷要旨
近年来,随着国家保护生态环境力度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有别于一般民事诉讼,具有程序特殊、专业性强、公诉机关参与等特点。对于对环境公益损害较小,社会恶性影响不大,侵权人认错悔过态度良好且愿意主动履行环境损害赔偿义务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调解或者和解方式化解,既能助推赔偿义务人及时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费用,又能很好统筹协调生态环境公益与涉案企业权益,实现生态环境高效修复与民营企业权益依法保护的有机衔接。本案中,法院与检察机关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共同开展调解工作,法院指派熟悉环境资源审判业务的法官指导调解,并做好协调联络以及调解内容、范围和程序等事项审查工作,有效保证了调解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确保调解协议签订后及时履行;检察机关全程推动,积极配合,共同促推调解协议履行,做到既最大程度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又回应民营企业关切、为企纾困解难,在维护法律尊严、修复生态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