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号),在本次评比表彰中,芜湖市检察机关连续七届获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近日,市文明委下发《关于表彰芜湖市第十四届和第十八届市级文明单位的通报》(芜文明【
近年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抓创建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提高作为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力抓手,大力倡导明礼诚信、敬业奉献、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形成“三个坚持”的做法经验。
一是坚持组织为基
市检察院专门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一名副职为分管领导,成立创建工作办公室,安排兼职人员一名;每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创建工作不少于二次;各项创建规章制度齐全;并围绕中心工作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坚持服务为上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加强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司法理念,价值观念和人文素养全面发展。
三是坚持民生为本
市检察院积极开展学雷锋活动和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等公益活动,成立40人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每年到联系点和定点帮扶贫困村开展共建扶贫活动不少于12次,每年捐款捐物达5万余元。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员”“送法进基层”“义务扫雪”活动,义务献血超额完成下达指标。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再接再厉,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中心工作相融合,为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