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近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镜湖区司法局、镜湖区妇女联合会,邀请区巾帼宣讲团讲师北京隆安(芜湖)律师事务所侯君律师,共同走进第十一中学,面向全体初一年级学生,举办了一场以“预防犯罪,防止侵害”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宣讲活动。





此次活动是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的重要举措。检察院、司法局、妇联三方联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检察官从办案实践出发,司法局从法律援助与普法教育着手,妇联则结合其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专长,为正处于青春关键成长期的初一学生们,送上一份量身定制的“法治大礼包”。




宣讲活动中,侯君以亲切生动的语言、贴近生活的案例,围绕两大主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 预防犯罪,明辨是非底线:从未成年人常见的不良行为习惯讲起,逐步剖析了从一般违纪到违法犯罪的演变过程。警示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引导同学们敬畏法律。
· 防止侵害,学会智慧自护:针对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侵害等未成年人可能遭受侵害的风险点,传授了实用的防范技巧和应对策略,特别强调了身体自主权、网络安全意识。鼓励同学们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更不做残忍的施暴者。




整场宣讲气氛热烈,通过这次学习,同学们不仅加深了对法律的理解,更懂得了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明白了“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重要性。
第十一中学校方对此次联合宣讲活动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活动内容精准、形式生动、意义深远,是对学校法治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有力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