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繁昌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将“检察蓝”深度融入“生态绿”,以法治之力守护绿水青山,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聚焦“机制创新”
构建多元共治“新格局”
针对生态环境案件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繁昌区检察院打破部门壁垒,抽调10名业务骨干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并聘请生态环境部门领域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调查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主动对接区人大、区政协,建立衔接双向转化机制,凝聚公益诉讼保护合力。2025年,持续深化联动,推动机制落地见效,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建议8件,检察建议转化为政协提案1件。与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行刑正向移送刑事犯罪线索6件,行刑反向移送行政处罚案件35件。
聚焦“环境痛点”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持续开展“检察长在现场”专项行动,实地走访企业56家,针对露天堆放尾砂、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及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等“顽疾”,发出检察建议30余份。依托“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水务、环保部门开展全域巡河。发现经济开发区河沿山泵站等水体污染线索,向行政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10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开展系统化治理。

聚焦“资源保护”
筑牢生态安全“防护墙”
针对永久基本农田长期撂荒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成功督促整治并恢复耕地200余亩,让“荒地”回归“粮田”。

下一步,繁昌区人民检察院将“久久为功”,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让人民群众在优美生态环境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