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与法治观念,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5年8月14日上午,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芜湖市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受邀与南陵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南陵县人民法院等单位在南陵县野生动物救助野化驯养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普及法律知识
南陵县检察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学生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学生关心的非法狩猎、环境污染等问题,切实帮助学生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度和法律意识。




讲解典型案例
南陵县检察院干警结合宣传展板向学生讲解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相关知识及案例并解答疑问,使学生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掌握避免、抵制非法野生动物制品交易的方法,进一步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能力。活动开展的同时,现场嘉宾与学生代表一同参与野生动物放归自然活动。


此次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是南陵县检察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不仅提高了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度,更营造了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南陵县检察院将持续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作用,根据办案实际,打造“绿色南检”品牌,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守护美好生态环境,构建法治社会贡献自身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