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童交通事故,近日,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 “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为主题,开展了一场普法活动。


活动伊始,检察干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总则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孩子们解释:“无论是走路的行人、乘车的乘客,还是开车的司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哦!” 同时,重点讲解了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和第六十二条 “通过路口要走人行横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等与未成年人日常出行密切相关的条款,让孩子们明白遵守交通规则既是保护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与孩子们共读了绘本《走路坐车都安全》。简洁的场景故事,结合真实的案例视频,给孩子们敲醒安全自护的警钟,也在讨论中引导孩子们掌握了 “一停、二看、三通过” 的过马路要诀和过马路示意的正确做法。干警还针对 “未满 12 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上下公交车需等车停稳” 等知识点进行了互动问答。当问到 “为什么坐公交要等停稳再下车” 时,小朋友们结合绘本中角色的经历,异口同声地回答:“防止摔倒,还要看看后面有没有车!”
此次活动将法律条文与生活案例相结合,把安全知识融入童书共读,让孩子们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学会了实用的交通安全技能,让交通安全意识深植童心,用法治力量为孩子们的平安出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