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检察要闻
检务公开
检察风采
党的建设
检察文化
检察业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教育资源库
法治教育资源库
增殖放流复生态,“益”心为公守家园
时间:2023-1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大
|
中
|
小
】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发挥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职能,11月17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等多家单位开展“养护水生生物、建设生态湾沚”增殖放流活动,共同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先后在青弋江湾沚段关王渡渡口、南湖河畔放流鱼苗10万余尾,放流的鱼种有细鳞斜颌鱼、鲢鱼、鳙鱼。
近年来,湾沚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肩负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使命,先后办理多起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湾沚区检察院将继续强化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动协作,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办案力度,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环境之美。
科 普 时 间
什么是增殖放流?
增殖放流是提升禁捕效果、加快恢复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的重要举措。是用人工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等公共水域放流水生生物苗种或亲体的活动。
为什么要增殖放流?
增殖放流可以补充和恢复生物资源群体,同时也可以改善水质和水域的生态环境,还可以增加渔民收入,促进渔民增收,带来良好社会效益。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芜湖市检察门户网站群--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
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检察院
芜湖市三山经开区人民检察院
无为市人民检察院
湾沚区人民检察院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