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6月3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

本次读书班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参学人员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取了专题辅导讲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展集中交流研讨。

研讨会上就如何进一步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党纪学习教育提升干警政治自觉势在必行。检察机关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是把握党纪学习教育重点,以严明纪律为检察事业行稳致远保驾护航。检察干警必须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推进检察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忠诚和干净体现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担当上,更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现代化镜湖建设。
三是营造崇廉拒腐良好风尚,以敬畏之心始终把纪律规矩牢牢挺在前面。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自觉、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自觉遵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最高检“禁酒令”等铁规禁令,摒弃侥幸心理。管好生活圈、交往圈、朋友圈,强化家风建设,自觉筑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廉洁防线,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四是压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纵深推进从严治党。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以身作则,突出廉政教育,做到提醒常在、警钟长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有问必记录、逢案必倒查、有责必追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以典型案例做实警示教育,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