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暑托班
项目比价公告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6月23日
比价函
我院拟举办2025年暑托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芜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暑托班
2.甲方: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乙方:投标单位
3.控制价:3.2万元。
二、投标书内容
1.投标单位资格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专业资质证书、企业介绍、以往业绩材料)。
2.项目报价。
3.招标文件中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书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人于6月30日上午9:00在市检察院308会议室进行公开评标。
5.投标书要密封、加盖密封章,内容不许涂改和行间插字。
四、开标
1.在我单位召开评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持合法证件,携带投标书按时到会并签到。
2.招标单位及投标单位确认投标文件无误后,当场开封,根据报价和单位资质级别、课程内容、师资力量、安全保障、业绩材料、硬件设备等综合评分,评分最高者为预中标单位。
3.招标单位组织评标后,通知中标情况。
五、合同签订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将约中标单位谈判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达成共识后于3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
比价单位: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黄山东路10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干部科(0553-2933050/2933092)
比价内容
市检察院拟于2025年7月7日至8月8日开办暑托班。具体如下:
一、管理要求
1.管理对象为20名左右的3周岁以上中小童,承办机构必须做好签到签退工作,签到后至签退前,儿童安全责任由承办机构负责;
2.承办机构负责提供相应教学服务,保证师资力量和教学质量;
3.承办机构需及时向家长反馈课程进展,实时共享课堂监控;
4.班级需安排2-3名工作人员,负责儿童课程及活动,提供相对固定的主、副课老师;
5.承办机构不得将暑托班以任何形式委托或转交给第三方;
6.教具、绘本、桌椅、电视等由承办机构提供;
7.由承办机构给管理对象购买保险,保障儿童暑托期间人身安全,控制价中包含保险费用。
8.暑托班期满后,承办机构应于15日内,将市检察院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办理该项目取得的所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复制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等载录方式交予市检察院或销毁。
二、资质要求
1. 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具有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教学、教研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具有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教学、教研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或教师资格证书;
3.托育类竞标机构需符合《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并取得相应许可,且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4.幼儿园等竞标机构需取得《办学许可证》,并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或登记备案;
5.其他商业类营业机构需取得营业执照等,并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或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