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案需要,我院将开始对某案件的审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对某案件的养殖公司进行审计
2、采购人: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3、比价内容: 对某案件的涉及的养殖公司进行审计
4、控制价:5万元
二、服务内容
1、签署保密协议,做好保密工作。
2、审计目的为审计该对象的净资产。依据为纸质材料和电子账册,纸质材料数量在3000页左右,审计材料时间跨度在20年以内,涉案金额预计在500万元以内。
3、审计完成时间:要求在中标后7个自然日内完成。
4、根据案件办理需要,可能需进行补充审计,补充审计不再另行收费。
5、审计对象位于宣城市泾县,注册资本为1300万,审计截止日为2025年6月。
三、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质。
(3)具备审计相关资质,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书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书用A4纸打印,内容包括资格文件、业绩证明材料、报价表。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投标书要密封、加盖密封章,内容不许涂改和行间插字。
四、开标
1、计划于 2025年6月10日15时,在我单位308会议室召开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持合法证件按时到会并签到。
2、招标单位及投标单位确认投标文件无误后,当场开封,公布价格。
3、中标单位选取方式:最低价中标。如投标最低价相同,则以现场抽取。符合条件单位为预中标单位。
五、合同签订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将约中标单位谈判服务合同,达成共识后于3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
询价单位: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黄山东路10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53293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