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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无为市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强制医疗执行案件进行监督
时间:2020-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无为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依法对章某某强制医疗案交付执行环节进行监督。

  案件基本情况

  2019921日,章某某携带锤头、水果刀、钢管、木棍等物品骑电瓶车从家中来到朱某兄弟家中,章某某用锤头打砸朱家的不锈钢院门、门卫室玻璃、防盗门、防盗窗等物品,并手拿水果刀不准他人靠近,后无为市公安局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将章某某抓获。

  经法定程序鉴定,章某某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无为市公安局对章某某提出强制医疗意见书并移交无为市检察院。无为市检察院依法向无为市人民法院提出对章某某强制医疗的申请。2020211日,无为市人民法院决定对章某某强制医疗,由无为市公安局将被其送往定点医院接受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执行监督

  无为市检察院章艳燕、荚鹏程前往定点医院,审查了章某某强制医疗决定书、执行通知书、证明被强制医疗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意见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与医护人员进行了谈话,了解章某某入院收治的具体情况。无为市检察院认为被强制医疗人章某某强制医疗的交付环节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小知识

  强制医疗: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执行监督: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交付被强制医疗精神病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强制医疗机构收治、治疗、诊断、评估、解除被强制医疗精神病人等监管执法、医疗活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施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