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市院赵昊平检察长来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时间:2022-1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9日上午,芜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昊平一行,来到无为市检察院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结合近期检察业务工作进行“面对面”交流座谈。无为市检察院全体班子成员、专职检委、各部门正副职参加座谈会。


会前



赵昊平检察长一行实地查看无为市检察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展板,听取“落实二十大,检察见行动”的内容介绍,全面了解无为市检察院在行动落实中的亮点做法。

座谈会上,无为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陶笑寒围绕“怎么学、如何悟;怎么落实、如何提升;怎么办优身边小案,如何提升司法获得感”三个方面汇报了近期检察工作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

芜湖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闫勇、宣教科副科长吴荧分别针对无为市检察院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和下一步重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听取汇报后



赵昊平检察长对无为市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无为市检察院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下,发展势头良好、基础工作扎实,检察工作持续向好,全面展示出积极奋进、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随后,赵昊平结合自身学习和工作感悟,专题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并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第一,“学”是首要任务。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五个牢牢把握”为主线,深刻认识“五个必由之路”的重大意义,在领会精神、把握实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第二,“实”是关键所在。

深刻指出学思践悟的重点是抓落实,要从融入中心、服务发展的角度发挥检察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原因、精准发力,牢牢把握坚持系统观念的方法论,统筹协调好检察业务工作。

第三,“人”是第一因素。

要抓好管理、带好队伍,锤炼好年轻干部经风雨、壮筋骨的能力,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严格纪律底线,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