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提升年·奋进2023
【能力提升年】《反有组织犯罪法》一周年宣传系列活动
时间:2023-06-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5月1日,《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一年多来,南陵县人民检察院一直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在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方面持续发挥检察职能。近日,为深入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知度,增强人民群众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深入社区

2023年5月25日上午,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结合“四员一律”进社区工作,前往籍山镇麒麟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法律服务咨询等形式,向社区群众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介绍黑恶势力的基本特征和常见手法等,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加深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了解,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


走进校园

5月29日,南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籍山镇中心小学城南校区,开展专题法治讲座,课堂上检察官联系学生学习生活实际,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司法办案实践,为学生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远离校园欺凌等知识,向同学们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内容。在向籍山镇第一完全小学,南陵县人民检察院也结合“快乐六一 与法同行”检察开放日活动,向同学们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意识。



聚焦重点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在押人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知晓率,南陵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向社区矫正对象、在押人员详细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辨析有组织犯罪和普通犯罪的概念,提醒在矫人员、在押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防黑恶势力渗透,同时鼓励在矫人员、在押人员如发现有组织犯罪相关线索要积极检举,协助司法机关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

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持久战,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