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提升年·奋进2023
【能力提升年】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能力提升年·奋进2023”专项行动动员大会
时间:2023-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会议现场


3月17日下午,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能力提升年·奋进2023”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区委政法委和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能力提升年”专项行动相关精神,根据《镜湖区人民检察院“能力提升年·奋进2023”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行部署,落实责任清单,明确各级职责,形成工作闭环。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戴向军主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光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璇璇,副检察长马甜甜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李光菊出席会议并讲话


▲戴向军主持会议


会议重点解读了《镜湖区人民检察院“能力提升年·奋进2023”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强调此次专项行动对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和新时代政法工作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对照责任清单认领任务,把此次专项行动开展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用工作质效检验行动成效。



李璇璇传达会议精神,马甜甜带学重要论述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清“能力提升年”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开展“能力提升年·奋进2023”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政法会议精神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必然要求,是树立系统思维、全面谋划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必然要求,是“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会议指出:


一要提高站位,自觉行动。“能力提升年·奋进2023”专项行动是解决检察队伍能力不足、“本领恐慌”问题的重要抓手,是贯彻落实省、市委“新春第一会”精神推动“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落地的重要举措,是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建设高质量法治镜湖、平安镜湖的重要保障。


二要抓住关键,担当实干。要认真研读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清单以及考核评分细则,以 “一对一”导师制帮学、跟班学习锻炼、业务骨干上讲台等活动方式,着力提升工作能力,确保工作有数、行动有招、成效有显。


三要压紧责任,确保实效。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主动对标职责任务,细化履职尽责,突出示范带动,把“嘴上说的、会上定的、纸上写的”切实转化为实际行动,提升本领、磨炼意志,实现作风新转变、能力新提升,确保“能力提升年·奋进2023”专项行动取得成果、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