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诈骗手段那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有些时候你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躺枪”了。这不,芜检君就见到了一种新型的诈骗手段。
某地从去年开始,一种名为“购机分期贷款”的业务颇为火爆。简单来说,客户不用掏一分钱,每部手机还能得到1000-1500元不等的好处费。这么大的馅饼,大家都想着去分分。可结果。。。。等来的却是不断的催债电话。原来,这是犯罪嫌疑人编造了自己在某公司上班、月薪多少的虚假信息,骗取这些申请人的身份证后,交给开办这项业务的手机店,再上传到金融公司。等金融公司同意贷款后,犯罪嫌疑人将手机直接卖给手机店套现,给予申请人好处费后,剩下的钱就被他们自己拿走了。而因为手机是分期付款的,到期未还款,金融公司是会打电话催要的。金融公司报警后,才发现这是一场骗局。目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贷款诈骗罪被移送起诉。
检察官说法之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条文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在这里,芜检君还是要提醒一下小伙伴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还是要仔细辨别,不要上当受骗啦!